很多女性认为产前检查是怀孕后做一次就够了,不出问题就不需要做,很多女性在怀孕两个月的时候做过b超检查,当时宝宝一切正常,现在已经是第三个月了,她不知道还该不该再做产检。那么,怀孕三个月了,还需要做产检吗?
怀孕三个月了,需要做产检?除有疼痛、出血等症状需要做B超检查外,整个孕期做3——4次B超为宜。
1、怀孕12周时,可通过B超明确是否正常妊娠及胎儿的绒毛团发育好坏;
2、怀孕中期,约在20周左右做B超确定胎儿是否有畸形和不正常生长发育,以及羊水多少,此时若发现胎儿不正常,可中止妊娠;
3、怀孕晚期,一般在32周以后,做B超可以看到胎儿的整个发育情况,包括头颅、肢体、颈椎及羊水质量等;
4、怀孕超过40周,应再做一次B超,必要时可进行剖腹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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